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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:市车管所开展全市驾校培训条件大检查
2008-10-07 14:37
为了加强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监督,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《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南昌市车管所与市运管处、市驾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,由李鸿副所长带队于9月22至26日对全市三十所驾校进行了全面检查。 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四所一类驾校、十八所二类驾校和八所三类驾校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练车、训练场地等教学设备、设施基本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,建立了工作台帐,并根据驾校的教练员、教练车、教学场地等条件,对其培训能力进行评估,对不符合部局标准要求的驾校要求其限期整改。 此外,车管所在开展驾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,会同运管部门建立驾校培训能力评估制度。对达不到规定要求、教学管理混乱、使用无资格教练员、非教练车牌号等问题的驾校,暂停受理报考申请,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后培训条件仍达不到要求的,取消培训资格,取消备案,停止受理,切实转变现驾校重效益、轻管理,教练员素质差,管理不严的现象,提高驾校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,进一步规范驾驶人源头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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